1、科技項目申報
3、專利代理
4、安徽新產品鑒定
5、可研報告編制
9、國家火炬計劃
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蚌埠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創(chuàng)新驅動發(fā)展戰(zhàn)略加快“兩個中心”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》(蚌政〔2017〕70號),我市2018年第一批引進發(fā)明專利補助申報工作已經開始,為做好此項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補助對象及其標準
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間,注冊地在蚌埠的單位,引進市外發(fā)明專利、本縣(區(qū))非職務發(fā)明專利的,每件發(fā)明專利補助5000元。單位引進法人代表及其親屬、單位員工的發(fā)明專利,不在補貼范圍之內。
二、申請人報送市級專利資助的材料要求
1、申請人憑申報書、發(fā)明專利證書、手續(xù)合格通知書等申請補助資金,以上材料按申報書目錄中的順序裝訂成冊,一式兩份。
2、紙質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于2018年11月5日前報送至市科技局專利管理科,同時將附件2和附件3電子版發(fā)送至專利科郵箱bbzlglk@163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
特此通知。
2018年蚌埠市第一批引進發(fā)明專利補助
申
報
書
申報單位:
項目名稱: 引進市外發(fā)明專利補助
申報事項:第16條:強化知識產權創(chuàng)造和保護 。“對單位
引進市外發(fā)明專利、本縣(區(qū))非職務發(fā)明專利的,分別每件一次性給予5000元補助。”
聯系人:
聯系電話:
申報日期:
目 錄
一、申報單位承諾書;
二、引進市外發(fā)明專利補助資金申報表;
三、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證(或事業(yè)單位法人證書);
四、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;
五、單位引進市外發(fā)明專利匯總表;
六、發(fā)明專利證書以及手續(xù)合格通知書等有關附件材料。
申報承諾書
我單位承諾:此次申請2018年度蚌埠市第一批引進市外發(fā)明專利補助資金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均真實、合法。如有不實之處,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,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。
特此承諾。
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(簽字) 申請單位(蓋章)
年 月 日
引進市外發(fā)明專利補助資金申報表
申報單位名稱 (公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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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代表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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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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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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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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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戶銀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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賬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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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兌現政策條款 |
第16條:強化知識產權創(chuàng)造和保護 。“對單位 引進市外發(fā)明專利、本縣(區(qū))非職務發(fā)明專利的,分別每件一次性給予5000元補助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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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兌現 項目名稱 |
引進市外發(fā)明專利補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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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補助專利件數(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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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補助總金額(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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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科技局審核意見 |
(公 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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