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藝美術大師:
在工藝美術領域取得重大成就的人士,并獲得中國工藝美術大師和安徽省工藝美術大師稱號的人員。
申報條件:
1.工作室主持人具備中國或安徽省工藝美術大師稱號,身體健康,能夠堅持設計創(chuàng)作實踐。
2.在安徽省境內依法注冊或登記,主要從事能夠促進工藝美術繁榮發(fā)展的工藝美術創(chuàng)作的主體,工作室須在安徽省境內開展工作,并正常運營3年以上。
3.能夠以師帶徒的方式開展工作,有合理的人才傳承梯隊,有3名以上相對固定的傳承人。
4.有較完善的創(chuàng)作、設計和作品展示條件,工作室內大師有獨立的創(chuàng)作空間,大師示范工作室一般不小于100㎡。
5.工作室主持人及傳承人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業(yè)精神,有一定的藝術理論基礎和藝術創(chuàng)作經驗,德藝雙馨,無不良信譽記錄。
6.大師本人及代表作品獲得省級以上政府部門舉辦(含授權舉辦)有關活動的獎項或表彰。
申報流程:
1.自愿申報:申報主體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將申報材料經單位同意后報工作室注冊地市(直管縣)經信委。
2.市(直管縣)推薦:各市(直管縣)經信委根據分配的名額,審查申報材料并擇優(yōu)推薦上報。
3.專家評審:省工藝美術促進會組建專家評審委員會,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須先報省經信委審核同意。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對申報人作品成果、工作環(huán)境、人員隊伍和制度建設等情況,采取審閱材料和必要的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評議(方案另定),提出推薦入選名單。
4.社會公示:推薦入選名單經省經信委審定后,在省經信委網站上向社會公示。
5.認定授牌:對公示無異議的,由省經信委批準后公布,并頒發(fā)證書、匾牌。
申報材料:
1.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申報表;
2.大師工作室注冊登記證照復印件;
3.工藝美術大師與傳承人確立帶教關系有關證明;
4.中國工藝美術大師或安徽省工藝美術大師證書復印件;
5.大師本人獲得榮譽稱號情況、作品獲獎情況及被博物館收藏情況。
申報好處:
對認定為國家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的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,對認定為省級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的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。
項目申報 咨詢熱線:0551-65300113 18019935577
咨詢Q Q:288102609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