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科技項目申報
3、專利代理
5、可研報告編制
9、國家火炬計劃
經(jīng)研究決定,即日起開展2021年度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課題研究工作,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課題申報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立足新發(fā)展階段,貫徹新發(fā)展理念,認真落實省委、省政府決策部署,以應用對策研究為主,求真務實,加強難點突破、注重理論創(chuàng)新,推動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走向深入、高質量發(fā)展行穩(wěn)致遠。
二、申報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課題,要體現(xiàn)鮮明的時代特征、問題導向、需求導向和創(chuàng)新意識,體現(xiàn)出我省文化和旅游研究水準。負責人所申報的課題應以本通知所確立的選題為主展開研究,允許負責人圍繞選題所確立的范圍和方向,選擇不同的研究角度、方法和側重點,進行理論和現(xiàn)實問題研究。研究成果力求具有現(xiàn)實性、針對性和較強的決策參考價值。
三、申報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課題的項目負責人,應當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,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。重點課題負責人應當具有副高級(或者相當于副高級)以上專業(yè)職稱;一般課題負責人應當具有中級(或者相當于中級)以上專業(yè)職稱,不具備中級職稱的,應當由兩名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(yè)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。
負責人所在單位應當有科研管理機構,能夠承擔和負責組織、指導課題實施,能對課題資助經(jīng)費實施有效管理。
四、項目負責人當年度只能申報1項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課題項目,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他人的課題申報;課題組成員同一年度最多參與2項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課題申報。正在進行省、部級以上(含省、部級)的課題負責人,以及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課題未完成者,不得申報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課題。
五、本年度課題項目設置為重點課題、一般課題、委托課題、自籌經(jīng)費課題4類。在申報課題中,結合廳年度重點工作,評選一定數(shù)量針對性、前瞻性、指導性、應用性較強的課題作為委托課題。申報自籌經(jīng)費課題須提供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資金資助證明。對立項的課題給予資金資助(自籌課題除外),立項課題完成時限為1年。
六、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課題面向全省申報,擇優(yōu)立項。本通知所列選題均以江蘇省為研究區(qū)域,所申報課題應以選題中所確立的內(nèi)容為研究方向。
七、江蘇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創(chuàng)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(jù)《江蘇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課題管理辦法(試行)》(蘇文旅規(guī)〔2019〕2號)相關規(guī)定,開展立項評審、課題管理等工作。同時,委托江蘇省文化藝術研究院接收課題申報材料并做好匯總工作,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創(chuàng)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直接接收申報材料。
八、本年度課題申報采取網(wǎng)上申報并提交紙質材料的方式進行。申報者需網(wǎng)上下載《2021年度江蘇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課題申報評審書》(路徑: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→通知公告→關于開展2021年度江蘇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課題申報工作的通知),按申報評審書中要求填寫相關內(nèi)容。將填寫完畢的課題申報評審書、論證活頁,分別打印1份,與申報評審書電子版一同提交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。
政策代理指導熱線:0551-65307621,QQ:2885060173
九、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應在申報截止日期前,將項目申報人提交的申報評審書、論證活頁、加蓋公章的本單位課題申報匯總表各1份,報送至江蘇省文化藝術研究院。同時,將電子版申報材料(申報評審書、申報匯總表),以電子郵件形式發(fā)送至,郵件主題統(tǒng)一標注為“2021文旅課題申報”。電子版申報材料須由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統(tǒng)一發(fā)至指定郵箱,不接受項目申報個人發(fā)送的郵件。
本年度課題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2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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